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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满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李远瞻先生、郭琳女士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李远瞻先生、郭琳女士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公告》。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资金的借款,同时,厦门宏发参股股东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同比例提供借款,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了合理规划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任委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更加合理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打理财产的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同意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旦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30上午十一点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有关关联交易是公司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李远瞻先生、郭琳女士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有关关联交易是公司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李远瞻先生、郭琳女士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公告》。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资金的借款,同时,厦门宏发参股股东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同比例提供借款,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厦门宏发提供借款,是为满足其经营需要,公司对其在经营、财务、投资等方面能有效控制,可以充分掌握其经营情况有利于该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任委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打理财产的产品,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能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经营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依赖
2022 年 11 月 3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李远瞻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就本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依据公司业务需要进行的初步预测,是2022年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交易金额,预计较为谨慎。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是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与市场行情变化适时调整所致。以上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其他开采辅助活动;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光纤、光缆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海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科技创新园滨海西大道2561号同创大厦101-1室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舟山冠亨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郭满金先生。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舟山冠亨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郭满金先生。
主营业务:智能控制器、智能显示组件和红外器件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1%),联发集团有限公司(34.49%)。
主营业务:体育文化设施经营管理;群众体育活动策划;体育健身服务;体育项目交流、策划与咨询;文化活动服务;会议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观光服务;广告的策划、制作、发布;场地租赁;各类体育用品及器材、日用百货、卷烟、雪茄烟、酒类零售;中餐类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水果、中草药种植及销售;农业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经营租赁;园林绿化;林业育种育苗及销售;草皮种植及销售;住宿服务。
主营业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其他电工器材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极小。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及相关当事方签署的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购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合作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经营中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经营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依赖
2022 年 11 月 3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李远瞻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有格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就本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依据公司业务需要进行的初步预测,是2022年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交易金额,预计较为谨慎。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是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与市场行情变化适时调整所致。以上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依据公司业务需要进行的初步预测,是2023年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交易金额,预计较为谨慎。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其他开采辅助活动;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光纤、光缆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海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科技创新园滨海西大道2561号同创大厦101-1室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舟山冠亨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郭满金先生。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舟山冠亨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郭满金先生。
主营业务:智能控制器、智能显示组件和红外器件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1%),联发集团有限公司(34.49%)。
主营业务:体育文化设施经营管理;群众体育活动策划;体育健身服务;体育项目交流、策划与咨询;文化活动服务;会议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观光服务;广告的策划、制作、发布;场地租赁;各类体育用品及器材、日用百货、卷烟、雪茄烟、酒类零售;中餐类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水果、中草药种植及销售;农业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经营租赁;园林绿化;林业育种育苗及销售;草皮种植及销售;住宿服务。
主营业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其他电工器材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极小。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及相关当事方签署的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购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合作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经营中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资金的借款,同时,厦门宏发参股股东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未同比例提供借款。●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在厦门市集美区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依据资金状况和下属子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下属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供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就本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厦门宏发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公司对其在经营、财务、投资等方面能有效控制,可以充分掌握其经营情况有利于该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公司依据资金状况和下属子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下属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供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运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厦门宏发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的借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为4.35%,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一年。
厦门宏发参股股东联创光电结合发展自身主营业务的战略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未同比例提供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光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照明光源及控制系统、LED显示屏、光电通信线缆、电力电缆、继电器、通信终端与信息系统设备、其他电子产品、计算机的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合同能源管理、系统节能工程、节能服务、太阳能及风力发电设备、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及安装、亮化工程、智能建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计算机应用服务,电声器材与声测量仪器,投资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生产、销售税控收款机及相关产品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
关联关系:厦门宏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联创光电持有厦门宏发股份的比例大于10%。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联创光电作为“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厦门宏发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本次提供借款形成坏账可能性极小。
根据本公司与厦门宏发签署的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提供借款,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运营资金的需要。本次借款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提供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厦门宏发参股股东联创光电结合发展自身主营业务的战略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未同比例提供借款,本次提供借款的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更加合理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已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现金管理决议将于近日到期,公司拟继续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30,739,009.99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260,990.0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1月3日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33号验证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更加合理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投资期限内,该资金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执行董事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由公司相关部门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规模大、信誉好、效益高、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发行的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8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2年 11 月 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8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公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财务部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一旦负责人员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但在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 仍不排除因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 延迟兑付风险、 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本金和收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为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能够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等级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收到公司董事赵胜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胜华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以后,赵胜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赵胜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信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赵胜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补选董事;赵胜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赵胜华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有格投资创业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选举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旦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旦旦,男,1974 年6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经理,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 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东林厂区二楼调度会议室(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0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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